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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直播买到假苹果手机,法院一审:主播构成欺诈,按三倍赔偿
江苏:低价买手机,却是一部假手机,当心落陷阱
在直播间里买东西,正在成为很多人购物的新体验。这两年直播带货异常火爆,但背后也不乏“翻车”的场景,涉及虚假宣传、知假售假等。
9月21日,南都记者从北京互联网法院了解到,一名消费者因不满在网络直播间买到仿冒手机,将主播和直播平台告上法院。
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认为,主播通过私下交易方式出售手机的经营行为构成欺诈,需退回购机款并赔偿原告及合理支出近1.5万。而直播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法院认为已尽到相应的法律义务,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在主播的网络直播间买手机,结果收到假货
据北京互联网法院介绍,原告王某某的直播购物“翻车”经历发生在去年5月28日。当时他关注了半年的许姓主播正在快手直播间向粉丝推销一款苹果手机,称原价一万多元,但因为不是全新手机,只售四五千元。
听完介绍,王某某心动了,随后按主播的指示通过添加快手主页资料的微信号联系上对方。双方以4000元的价格达成交易。几天后,王某某拿到了手机,结果发现自己买到的是仿冒、山寨机,于是要求退货退款。但主播以同是受骗者为由回拒,并将王某某拉黑。
之后,王某某向直播平台几次投诉,得到的答复均为“判定和解失败,已对对方账户作出处理”。可是据王某某介绍,事发几天后该主播仍在直播。为了维权,王某某在去年12月按照快递单上的地址“追”到了成都,但此时许某某已从所在单位离职。
无奈之下,王某某以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为由,将许某某及直播平台告上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被告许某某退还购机款4000元,并按货款的三倍赔偿。此外两被告还需承担自己的合理开支。
被告许某某辩称,自己是在直播过程中临时想起有部闲置手机想要转让,不符合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要求,不应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快手公司则称,对于原被告通过微信私下交易的行为,无法监管。在了解到双方争议后,已及时对许某的快手账号作出封禁处理,且积极协助原告联系徐某,因此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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