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业网站建设 网站制作 网站设计 北京做网站公司
怒了!公司中秋节没发月饼,员工将经理打到住院被开除,还要求赔偿2万多元,法院判了
每日经济新闻
中秋佳节,赏月吃饼;家人团圆,其乐融融!有很多单位也会发放月饼,作为员工福利的一部分。不过,北京一家公司就没发月饼,员工心有怒气,一时冲动竟然动手殴打了领导,还为此闹上了法院。一起来看看是怎么回事?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一则民事判决书显示,卢×为北京XX农庄有限公司员工,任保安,月工资为北京市 低工资标准。
中秋节前,卢×找公司经理尚某某质询为何不发其月饼之事时,与尚某某发生口角并厮打,后尚某某报警,当日,尚某某被送至密云县医院治疗。
对此,公司发出通知,解除与卢×的劳动关系,理由为卢ד上班时间擅离岗位、严重违纪、暴行犯上、破坏公物”。公司提供了《员工奖惩制度》、《员工纪律》。公司《员工奖惩制度》中第5.6.4条规定,员工有恐吓、威胁、诋毁、殴打主管或公司同仁或妨害团体秩序者予以终止合同。卢×对《员工奖惩制度》不认可,但未提供反驳证据。
毫无疑问,卢×不服,向密云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委作出裁决:公司支付卢×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22400元。
卢×认可仲裁裁决,公司却对仲裁裁决不服,向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起诉。
一审判决:对不发月饼不满也不能打人啊
卢×不服,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改判公司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22400元。
二审法院:劳动者应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言语不合就厮打,不妥,解雇合法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劳动者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章,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卢×因对月饼发放不满,在与尚某某交涉的过程中,因言语不和进而发生厮打,其行为明显不妥。
公司依据相关规定解除与卢×的劳动关系,并不违反法律规定。综上,原审判决并无不当,应予维持。综上,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