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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房换新房,开发商来兜底,尊嘟假嘟?
出品|搜狐智库
编辑|任婧瑄
现在连房子都能“以旧换新”了?
“以旧换新”,简而言之就是为了让更多人能提前锁定心仪的新房,同时加快卖出旧房,简单粗暴的解决改善性购房人,因首付不足,无法置换的问题。
人气城市淄博率先启动“旧房换新房”。近期南京、宁波等多个城市也相继推出该模式尝试拉动新房购买力。那么,“以旧换新”有哪些流程?首先,“以旧换新”不是简单的“以物换物”。
据克尔瑞地产研究发布的报告,目前市场上有两种模式。
第一种,也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是由购房者、开发商、中介签订三方协议,购房者在参与活动的楼盘中选定心仪的新房源,并交定金将其锁定,中介将优先推售购房者的旧房。在协议期限内,旧房如果卖出,那么购房合同生效。反之,开发企业按约定退还认购金,购房者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种是由房企或第三方直接接手旧房,一般先进行旧房评估,然后将旧房过户给房企、将其抵押给银行,获得的贷款作为房款划给购房者,用作新房房款抵扣金。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旧房都能置换。有些楼盘要求房龄少于10年,拥有不动产权证等房屋状况要求。
理论上看,“以旧换新”对各方都是利好。不仅满足了大家的刚需,还消化了新房库存、盘活存量房流动性,让开发商和中介也能够从中受益,可以说是“一箭三雕”。
但旧房如果卖不出去,导致新房去化周期延长,那反而在无形中增加房企的流动性压力。但不管怎么说,“以旧换新”也算是尽力为大家降低了新房购买难度,希望它能够带来好的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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